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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却装单身汉 诈骗钱财终获刑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7年04月27日

  男子王某隐瞒已婚事实,在婚介所登记,先后与两名女性处朋友、同居,以各种理由从后者手里拿钱,期间“脚踩两条船”,后被人发现报警。日前,高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,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二万元。

  几年前,男子王某在我市一家婚姻介绍所登记,自称已离异多年,但是时间一长,离婚证件找不到了,工作人员信以为真,给他办理了登记。过了一段时间,通过婚介所的介绍,王某认识了秦女士,两人开始处对象,但实际上,王某并不图秦女士这个人,而是图她手里的钱。在此期间,王某找各种理由,从秦女士手里拿钱,先后有数万元。

  没多久,王某跟婚介所的工作人员称两人性格不合,他想另找一位,又通过婚介所与方女士相识,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,方女士倒是挺痴情,催着王某办理结婚的事,王某根本就没离婚,一去办手续还不立马露馅?就一直给拖着,期间,王某又把方女士当成“提款机”,以各种理由让方女士拿钱,先后有10万余元。后来,方女士产生了怀疑,要求王某还钱,王某给了她2万元,然后就躲着不见,方女士自己去调查了一下,王某在老家有妻室,根本没离婚,并且与多名女性交往。了解这些情况以后,方女士又联系上了秦女士,印证了自己的判断,这个王某隐瞒已婚事实,到处跟人处对象,实际上就是骗钱。

  接警后,市公安局高区分局经过侦查,在外地将王某抓获归案,王某因欠债太多,长期在外地躲避。检察机关因王某隐瞒已婚事实,以处对象结婚等名义与多名女性交往,行骗钱之实,以涉嫌诈骗罪向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法院经过审理,认定了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各种理由诈骗他人金钱的部分数额,作出一审判决,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二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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